|
|||||||||||
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您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帮助您知悉自身银行账户情况,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我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和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及前期被管控或限制交易的账户);
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利息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我行将通过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手机短信、电话外呼等方式,进行提醒提示。
三、温馨提示
如您收到我行提醒提示通知/公告,可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沉睡账户”查询、资金提取、注销等业务或通过线上渠道查询账户余额,及时更新留存的个人信息。
(二)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登录密码、云证通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请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信或点击陌生链接,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客服热线(0312)96368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