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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保定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现就存量浮动利率个人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以下贷款除外:

  (一)已在我行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贷款;

  (二)2020年12月31日(含)前到期的贷款;

  (三)固定利率贷款;

  (四)贷款发放时已参考LPR定价的贷款;

  (五)当前逾期贷款。

  二、批量转换原则

  为简化客户操作,我行将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于8月28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房贷,按照以下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一)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二)重定价日调整为每个公历年的第一天,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

  三、温馨提示

  若您不希望转换、仍维持原合同利率,请于2020年8月27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行(贷款经办行联系方式附后),以申请保留原基准利率。若您不接受上述批量转换规则,可于2020年8月27日(含)前至贷款经办行自行办理转换,具体操作可参考我行官网2020年3月27日发布的《保定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贷款经办行服务热线(贷款经办行联系方式附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保定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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