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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介绍
“雄安·商福贷”是指本行为建设雄安新区的大型企业提供原材料、设备、能源、劳务服务等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经营需求的贷款。
所称的大型企业是指从事雄安新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居民服务等建设及服务的国企、央企、大型民企等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1.企业经营正常,主业突出,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
2.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原则上应与大型企业合作一年以上且合作关系稳定,近年无重大未决争议与债权债务纠纷;
5.能够提供与大型企业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商务合同,且合同中明确注明借款人唯一收款账户设立在本行经办机构;
6.本行对企业的其他要求。
(三)贷款期限
“雄安·商福贷”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商务合同履行期限、拨款周期等综合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资信条件、银企合作关系、贷款期限、风险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需求状况等,由本行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确定加减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