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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介绍
电子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电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二)业务准入条件
向本行申请承兑的承兑汇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行所辖分支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资信状况良好;
3.申请企业在相关信用公开网站及本行“黑名单”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承兑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行为,并已签订真实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且购销合同中约定使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5. 能够在签发承兑汇票前按规定比例一次性缴足保证金,具有到期支付承兑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6. 保证金为来自生产经营中的现金流,同时就承兑汇票金额与保证金差额部分,提供了本行同意接受的担保;
7.与本行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8.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业务申请条件
向本行申请电票业务服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客户名称、签约账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和业务主体类别等客户基本信息真实无误。
2.具有法人资格或为实行独立核算的其他经济组织,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3.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往来正常。
4.资信状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5.开通本行电票业务相关客户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