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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 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  办理项目融资业务,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定提款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已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核、核准或备案。
(二)项目履行国家的环保、土地、安全生产、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报批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许可文件。
(三)借款人同意本行参与项目重大决策。
(四)借款人承诺在本行开立经营收入专门账户,并与其签订账户监管协议,承诺项目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付等中间业务按照贷款比例在本行办理。同时,该账户资金对外支付须满足约定条件。
(五)项目资本金已落实,并与拟发放的贷款同比例足额到位,与贷款配套使用。
(六)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七)借款人所提供的提款用途证明与约定用途相符。
总行公司金融部、风险控制部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与其他申贷资料一起构成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授信审批管理委员会,为信贷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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